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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市府:老樹換容積 限同都市計畫區 2013/05/13
【聯合晚報/記者洪敬浤/台中報導】

台中市首創老樹容積移轉,藉此保護珍貴老樹,外界質疑淪為財團圖利工具;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說,老樹與容積移入地點,必須屬同一個都市計畫區,還得換算公告現值,外界擔心「買梨山老樹、換七期容積」,實務上不會發生。

台中首創捐老樹可換容積,掀起建商買樹風潮,也引發質疑圖利財團。台中市都發局副局長黃服賜說,捐老樹換容積,可保護老樹生存空間,地主不會平白損失土地,提高保護意願,一舉數得。

黃服賜說,根據移轉辦法,老樹與移轉地點得屬於同一個都市計畫區,台中市共分為30個都市計畫區,例如台中港特定區、豐原、潭子等計畫區,舊台中市八區則屬同一計畫區。

容積移轉要換算公告現值

 

他強調,容積移轉得依照公告現值換算,價值才會相符,絕不是一坪換一坪;例如北屯區20坪老樹生長地,公告現值換算每坪5萬元,若移轉到七期,公告現值每坪50萬元,只能換得2坪土地的容積。

移入容積不超過基準30%

市府表示,而且移入容積不能超過基準的30%,例如一塊50坪土地,容積上限為400%,可興建200坪建坪,而移入容積上限為60坪;捐老樹屬做好事,不會有圖利嫌疑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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